中国建筑材料协会标准T/CBMF36-2018《石膏砌块》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7-18 08:57
00001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福建正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旭普装饰材料厂、珠海市宏泰兴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森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绿洲节能环保产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华清绿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丰镇市绿川石膏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天康恒达工贸有限公司、济南留安石膏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一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上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众拓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济南市金绿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逸晨、杨再银、吴敬龙、庄永志、林广成、张庚福、朱哲誉、张欢、汪守淳、胡秋明、施鑫、刚家斌、黄滔、韩慎兴、马云飞、张留安、唐绍林、陆佳、杨黔、杨连树、张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石膏砌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膏砌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中非承重墙用石膏砌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484 石膏化学分析方法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76 建筑石膏
JC/T698-2010 石膏砌块
GB/T 19889.3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GB/T 32064 建筑用材料导热系数和热扩散系数瞬态平面热源测试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膏砌块 gypsum block
以建筑石膏为主要原料,经水搅拌、机械成型和干燥制成的建筑石膏制品,其外形为长方体,纵横边缘分别设有榫头和榫槽。生产中允许加入纤维增强材料或其他集料,也可加入发泡剂、憎水剂、无机胶凝材料等。
3.2
表面 face
隔墙上的石膏砌块可见部分。
3.3
长度 length
石膏砌块表面平行于端部的长边尺寸。
3.4
高度 height
石膏砌块表面平行于边部的短边尺寸。
3.5
厚度 thickness
石膏砌块两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1.1 按石膏砌块的结构分类
4.1.1.1 空心石膏砌块
带有水平或垂直方向预制孔洞的砌块,代号K。
4.1.1.2 实心石膏砌块
无预制孔洞的砌块,代号S。
4.1.2 按石膏砌块的实心部位密度分类
4.1.2.1 低密度石膏砌块
实心部位密度ρ<950kg/m
3,代号D。
4.1.2.2 中密度石膏砌块
实心部位密度950≤ρ≤1100kg/m
3,代号Z。
4.1.2.3 高密度石膏砌块
实心部位密度1100<ρ≤1500kg/m
3,代号G。
4.1.3 按石膏砌块的表观密度分类
按石膏砌块的表观密度大小,将石膏砌块分为B06,B08,B11,B15四个类别。
4.1.4 按石膏砌块2 h吸水率分类
4.1.4.1 普通石膏砌块
对吸水率无要求的石膏砌块,代号H3。
4.1.4.2 H2型防潮石膏砌块
2 h吸水率≤5%的石膏砌块,代号H2。
4.1.4.3 H1型防潮石膏砌块
2 h吸水率≤2.5%的石膏砌块,代号H1。
4.1.4.4 H0型防潮石膏砌块
2 h吸水率≤30%,软化系数≥0.8的石膏砌块,代号H0。
4.1.5 按石膏砌块pH值分类
4.1.5.1 标准pH值石膏砌块
pH值在6.5~12之间的石膏砌块,代号N。
4.1.5.2 偏酸性石膏砌块
pH值在4.5~6.5之间的石膏砌块,代号A。
4.2 规格
石膏砌块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若有其他规格和外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 规格尺寸 单位为毫米
项目 |
规格尺寸 |
长度 |
500、600、666 |
高度 |
247、250、300、333、500 |
厚度 |
80、100、120、150、180、200、240 |
4.3 标记
4.3.1 标记方法
按照产品的名称、结构型式、密度等级、吸水率类别、表观密度等级、pH值类别、本标准编号、规格尺寸顺序进行标记,其中规格标记为石膏砌块的长度×高度×厚度。
00001示例:
a)规格尺寸为600 mm×500 mm×80 mm,空心、低密度、B06级、普通偏酸性石膏砌块,其标记为:
石膏砌块KDH3 B06 A- CBMF XX -600 ×500 ×80
b)规格尺寸为600 mm×500 mm×100 mm,实心、中密度、B08级、H0型防潮标准pH值石膏砌块,其标记为:
石膏砌块SZH0 B08 N- CBMF XX -600 ×500 ×100
c)规格尺寸为600 mm×247 mm×150 mm,实心、中密度,B11级的H1型防潮标准pH值石膏砌块,其标记为:
石膏砌块SZH1 B11 N- CBMF XX -600 ×247 ×150
d)规格尺寸为600 mm×247 mm×200 mm,实心、高密度、B15级的普通偏酸性石膏砌块,其标记为:
石膏砌块SGH3 B15 A- CBMF XX -600 ×247 ×200
5 原材料
5.1 用于石膏砌块的建筑石膏应符合GB/T 9776的规定,其他原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质量
石膏砌块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外观质量
项目 |
要求 |
缺角 |
同一砌块不应多于1处,缺角尺寸应小于30mm×30mm |
板面裂缝、裂纹 |
不应有贯穿裂缝;长度小于30mm,宽度小于1mm的非贯穿裂纹不应多于1条 |
气孔 |
直径5mm~10mm不应多于2处;大于10mm不应有 |
油污 |
不应有 |
6.2 尺寸偏差
石膏砌块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尺寸和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
要求 |
长度偏差 |
±3 |
高度偏差 |
±2 |
厚度偏差 |
±1.0 |
孔与孔之间和孔与板面之间的最小壁厚 |
≥25.0 |
平整度 |
≤1.0 |
6.3 含水率
石膏砌块出厂含水率不得高于8%。
6.4 实心部位密度
石膏砌块的实心部位密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石膏砌块的实心部位密度
密度分级 |
低密度 |
中密度 |
高密度 |
实心部位密度/(kg/m3) |
<950 |
950≤ρ≤1100 |
1100<ρ≤1500 |
6.5 表观密度
石膏砌块的表观密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若有其他表观密度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5 石膏砌块的表观密度
表观密度级别 |
B06 |
B08 |
B11 |
B15 |
表观密度/(kg/m3) |
≤600 |
600~800 |
800~1100 |
1100~1500 |
6.6 断裂荷载
石膏砌块的断裂荷载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石膏砌块断裂荷载
项目 |
要求 |
厚度<120 mm |
厚度≥120 mm |
空心 |
实心 |
空心 |
实心 |
断裂荷载/kN |
≥4.0 |
≥5.0 |
≥10.0 |
≥15.0 |
注:表中数据为针对标准试件尺寸(长度≥500mm、高度=500mm)的断裂荷载要求指标,对于非标准试件,上述指标应按照7.6乘以试件高度修正系数(试件实际高度/标准试件高度)。 |
6.7 抗压强度
石膏砌块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石膏砌块抗压强度
项目 |
要求 |
低密度 |
中密度 |
高密度 |
抗压强度/ MPa |
≥5.0 |
≥7.5 |
≥9.5 |
6.8 2 h吸水率
石膏砌块的2 h吸水率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石膏砌块2 h吸水率
项目 |
H3普通石膏砌块 |
H2型防潮石膏砌块 |
H1型防潮石膏砌块 |
H0型防潮石膏砌块 |
2 h吸水率/% |
- |
≤5.0 |
≤2.5 |
≤30 |
6.9 软化系数
石膏砌块的软化系数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石膏砌块的软化系数
项目 |
H3普通石膏砌块 |
H2型防潮石膏砌块 |
H1型防潮石膏砌块 |
H0型防潮石膏砌块 |
软化系数 |
- |
≥0.6 |
≥0.7 |
≥0.8 |
6.10 pH值
标准pH值石膏砌块表面的pH值应在6.5~12之间;偏酸性石膏砌块表面的pH值应不低于4.5。
6.11 放射性
放射性符合GB 6566中的规定。
6.12导热系数
石膏砌块的导热系数应该符合表10的规定。其他表观密度的石膏砌块导热系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应符合GB 50176的规定。
表10的石膏砌块的导热系数
项目 |
要求 |
B06 |
B08 |
B11 |
B15 |
导热系数
W/(m.K) |
≤0.18 |
≤ |
≤0.26 |
≤0.39 |
≤0.56 |
6.13隔声性能
石膏砌块的隔声性能应该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的石膏砌块隔声性能
项目 |
要求 |
厚度T<150mm |
厚度T≥150mm |
隔声性能db |
≥35 |
≥45 |
试验方法
6.12 外观质量
在光照明亮的条件下,距试件0.5m进行目测检查,并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板面裂纹、气孔、缺角尺寸,记录表面质量缺陷情况。
6.13 尺寸偏差
6.13.1 长度偏差
在距试件两端20mm二处和长度方向轴线处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进行长度测量,测点位置见图1。以三个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该试件的长度(
L),精确至1mm。取长度(
L)与规格尺寸的差值作为该试件的长度偏差。
图1 长度测点位置
6.13.2 高度偏差
在距试件两边20mm二处和高度方向轴线处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进行高度测量,测点位置见图2。以三个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该试件的高度(
H),精确至1mm。取高度(
H)与规格尺寸的差值作为该试件的高度偏差。
6.13.3 厚度偏差
用游标卡尺在每一试件每条棱边中点离边缘20mm处测量,测点位置见图3。以四个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该试件的厚度(
T),精确至0.1mm。取厚度(
T)与规格尺寸的差值作为该试件的厚度偏差。
图2 高度测点位置
图3 厚度测点位置
6.13.4 孔与孔之间和孔与板面之间的最小壁厚
用游标卡尺测量试件孔洞两端所有孔洞和孔洞之间的厚度以及孔洞与试件两表面的最薄处厚度,分别取最小值作为相应的最小壁厚,精确至0.1mm。
6.13.5 平整度
把钢板尺立在试件表面两对角线上,用塞尺测量试件表面与钢板尺之间的最大间隙,将其作为该试件的平整度,精确至0.1mm。
6.14 含水率测定
用精度为0.05kg的秤称量自然状态下的试件重量
M1,再将试件放置在(40±2)℃的干燥箱内至恒重(间隔24 h称重,两次称量质量差小于0.2%即视为恒重),称量干燥状态下试件的重量
M2。用式(1)计算试件的含水率,取三个试件含水率的平均值,精确至0.1%。
式中:
Wh ── 试件含水率,%;
M1 ── 干燥处理前试件质量,kg;
M2 ── 干燥处理后试件质量,kg。
6.15 实心部位密度
取按照7.3烘干至恒重的三个石膏砌块或7.6断裂荷载测试完毕的三个石膏砌块未破坏的部位,在砌块高度方向距顶和底两端至少各30mm处采用机锯或钻芯取样,取样时不得将砌块弄湿。取得的试件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裂缝、裂纹或明显缺陷。试件为最小边尺寸不小于40mm的长方体或立方体、或直径及高度均不小于40mm的圆柱体,尺寸允许偏差为±2mm,实际尺寸测量精确至0.1mm。每个砌块各取两个试件,共计六个试件。
用精度至少为0.01g的秤对每个试件称重
M3,用式(2)计算密度,取六个试件密度的平均值,精确至1kg/m
3。
式中:
p3── 试件的实心部位密度,kg/m
3;
M3 ── 试件质量,kg;
V
1—— 试件切割块的体积,m
3。
6.16 表观密度
用7.3中称量的试件质量
M2,用7.2.1、7.2.2、7.2.3所述方法测得试件长度(
L)、高度(
H)和厚度(
T),按照公式(3)计算试件的表观密度
P,取三个试件表观密度的平均值,,精确至1kg/
式中:
P ── 试件表观密度,kg/m
3;
M2── 试件质量,kg;
L ── 试件长度,mm;
H ── 试件高度,mm;
T ── 试件厚度,mm。
6.17 断裂荷载
将试件放置在(40±2)℃的干燥箱内至恒重(间隔24 h称重,两次称量质量差小于0.2%即视为恒重),将干燥后的试件对称平放在抗折机的圆形平行支杆(直径20-40mm)上,支杆与试件高度方向平行,支距为400mm,在跨距中央平行于支杆方向施加荷载,加荷速度为20-50N/s,直至试件断裂。结果取三个试件断裂荷载的算术平均值(R
1),精确至1N。
对于非标准尺寸试件(试件高度<500mm),表6中的断裂荷载要求值应乘以修正系数K(试件实际高度/标准试件高度)。
6.18 抗压强度
取按照7.3烘干至恒重的三个石膏砌块或7.6断裂荷载测试完毕的三个石膏砌块未破坏的部位,在砌块高度方向距顶和底两端至少各30mm处实心位置,采用机锯或刀锯取样,取样时不得将砌块弄湿。取得的试件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裂缝、裂纹或明显缺陷。试件为40mm×40mm×40mm正立方体,尺寸允许偏差为±2mm,实际尺寸测量精确至0.1mm,承压面与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1°。每个砌块各取两个试件,共计六个试件。
将试件放在材料试验机的下压板的中心位置,以(500±100)N/s的速度连续均匀地加荷,直至试件破坏。用式(5)计算六个试件的抗压强度,精确至0.1 MPa。
式中:
Rc ── 试件的抗压强度,MPa;
Fc ── 破坏时的最大荷载,N;
A ── 受压部分面积,mm
2。
6.19 2 h吸水率
取三块防潮型石膏砌块试件,将试件放置在(40±2)℃的干燥箱内至恒重(间隔24 h称重,两次称量质量差小于0.2%即视为恒重),用精度至少为0.05kg的秤称重
M3。将试件平放在(20±3)℃水的水槽中的两个支撑件上,使其底表面不与水槽底部接触,试件整体浸泡在高出其上表面(50±10)mm的水中。浸泡2 h后从水中拿出,将试件沿高度方向竖直放置晾5min后排掉表面水分,称重
M4。用公式(6)计算各个试件吸水率,最后取三个试件 2h吸水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式中:
WA ── 2小时吸水率,%;
M3 ── 干燥处理至恒重的试件质量,kg;
M4 ── 吸水2小时的试件质量,kg。
6.20 软化系数
将烘干后的防潮型石膏砌块试件,在(20±3)℃的水中浸泡24 h,取出湿毛巾擦干试件表面,按7.6方法测定断裂荷载,结果取三个试件断裂荷载的算术平均值(
R2),精确至1N。用式(7)计算软化系数,精确至0.1。
式中:
ƒ ── 软化系数;
R1 ── 试件烘干至恒重的断裂荷载,N;
R2 ── 试件水中浸泡24 h后的断裂荷载,N。
6.21 pH值
按照GB/T 5484规定方法进行。
6.22 放射性
按照GB 6566规定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项目
7.1.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孔与孔之间和孔与板面之间的最小壁厚、平整度、含水率、表观密度。当产品为防潮石膏砌块时,还应增加2 h吸水率和软化系数检测项目。
7.1.2 型式检验
产品的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6章要求的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生产满一年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当原材料、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d)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2 抽样与组批规则
7.2.1 组批
以同品种、同规格、同配方、同工艺生产的10000平方米产品为一批,不足10000平方米时也按一批计。
7.2.2 抽样
按表10所示数量从每一批中随机抽取作为一组试样。
表10 检验项目及抽样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1 |
外观质量 |
3块 |
2 |
尺寸偏差 |
3块 |
3 |
含水率 |
3块 |
4 |
实心部位密度 |
3块 |
5 |
表观密度 |
3块 |
6 |
断裂荷载 |
3块 |
7 |
抗压强度 |
3块 |
8 |
2 h吸水率a |
3块 |
9 |
软化系数 |
6块 |
10 |
pH值 |
3块 |
11 |
放射性核素限量 |
3块 |
备注 |
a仅对防潮型石膏砌块做2 h吸水率、软化系数项目的检测。 |
7.3 判定规则
7.3.1 单项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7.3.2 对于石膏砌块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孔与孔之间和孔与板面之间的最小壁厚、平整度、含水率、表观密度指标,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合格试件,不合格试件多于一块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若仅有一块试件不合格,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再抽取同等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块试件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3.3 对于2 h吸水率、断裂荷载、抗压强度、软化系数、放射性指标,都应符合本标准中规定。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 标志、运输、贮存
8.1 标志
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注明产品标记、制造厂名、地址、商标、制造日期或批号。
8.2 运输
8.2.1 产品在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应碰撞,防止损伤。
8.2.2 产品在运输中应相互贴紧,并采取防雨措施。
8.3 贮存
堆放场地应平整、干燥。露天堆放时,产品应遮盖,防止雨淋、曝晒。